定西无形资产增资给公司增资服务放心可靠
定西,安定2023-06-26 14:15:49
43 次浏览资产评估公司
公司名称: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北京(总部)
微信号:zcpg968
QQ号:3384692119
联系人:李先生
近年来,以发明、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出资设立公司的情况越来越多。但实务中,无形资产出资较货币出资复杂,出资不实、虚假出资等出资瑕疵屡见不鲜,股东或公司应承担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那么,以无形资产出资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01 无形资产出资应关注的要点
(一)无形资产形式
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形式应符合《公司法》规定,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另外,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无形资产产权权属
1. 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权属是否清晰,股东对其是否享有完全的产权,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设立权利负担,有无权利瑕疵。
以他人财产出资,以设定权利负担的资产出资,以职务发明(作品)出资等都会构成股东的出资瑕疵。
需要特别注意,以职务发明作为出资的,一定要有清晰明确的权属约定,不存在权属争议,也不存在后续被转移的风险。
2. 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是否在法律有效期内,是否续展,其保护范围为何等。
法律规定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三)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有无价值,是否为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要,是否存在高估、低估等问题。
首先,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经营所需要,具备现实价值或潜在经济价值是评估的先决条件。
其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02 无形资产出资的程序
一般来说,无形资产出资需经过评估、所有权转移两个程序。
(一)无形资产评估
无形资产出资时需要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法律规定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无形资产出资应及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即需将无形资产所有权属由股东变更为公司。
知识产权评估是指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知识产权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知识产权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知识产权评估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内容比较多,一般主要对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常见的知识产权进行知识产权评估。
知识产权评估有哪些作用
一、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商标权、专利、版权等质押贷款)、工商注册、增资扩股、参资入股、许可使用、转让、租赁承包、清算拍卖等;
二、提高品牌知名度,外展企业实力,增强凝聚力;
三、企业利用无形资产的运作与国际标准接轨,进而打入国际市场;
四、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为企业打假、侵权、诉讼提供索赔依据;
五、通过无形资产的评估,可以摸清家底,为经营者提供管理信息合理配置资源;
六、项目融资、合资合作、企业兼并、收购、吸引投资;
七、无形资产可以增加注册资本金,而且可以占注册资本的100%;
八、无形资产还可以按照规定年限税前摊销。
常见的知识产权评估目的
企业资本运作行为涉及到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实缴、知识产权增资等。
3:无形资产增资有没有比例限制:
答:2014年之前是非货币7:3货币,2014年公司法变更后,变成可以全部用技术出资了,不过企业归根到底还是需要货币流转,还是有一些货币出资效果可能更好。
联系电话:4008815692